近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子计价秤、血压计(表)、水准仪等5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66家生产经销单位(其中:生产企业7家,经销单位59家)的79批次产品,检验合格70个批次,不合格9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1.39%。
其中
电子计价秤不合格检出率为75%
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9批次电子计价秤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外观检查、称量性能两个方面。
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8家生产经销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7家)的12个批次产品,主要对电子计价秤的外观检查、功能检查、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与时间相关的测试、倾斜、温度测试、湿热稳定状态、静电放电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合格3批次,不合格9批次(均为省外企业生产),不合格检出率为75%。
合格产品包括:
标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叶”ACS-30型电子计价秤、“香山”ACS-30型电子计价秤以及太原市太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太航”ACS-A-JJ型电子计价秤。
不合格产品涉及:
标明永康市大红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方”ACS-30型电子计价秤、上海友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天鹅”ACS-166型电子计价秤、桦利泰电子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桦利泰”ACS-30、永康市永州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洲”YZ-218型电子计价秤等产品。
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外观检查。主要是说明书的信息不全,缺少执行标准号、称量大小或商标等主要信息。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不熟悉或重视不够所致。
二是称量性能。电子计价秤的主要用途是用来称量商品方便贸易结算,称量性能超差,会导致称量不准,发生不公平交易。导致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及出厂检验把关不严所致,也有个别企业为节约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
此外,血压计(表)、热量表、水准仪、互感器(电流、电压)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
标明深圳市瑞迪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迪恩”BP810A型血压计、上海鹿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恩”LD-575型血压计、欧姆龙(大连)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姆龙”HEM-7133型HEM-7130型血压计、北京雅思联合医疗生产的“雅思”BP389A型血压计、松下电器(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下电器”EW-BU0313型血压计以及山东省临沂市浪涛水表有限公司生产的“浪淘”LTR/DN25型热量表、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的“德力西”LMZJ1(LMZ1)-0.5 型电流互感器、广州三鼎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鼎”DS-32型水准仪等产品均在合格名单之列。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表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山西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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