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租用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方拥有一台净水器,并愿意将其租赁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物品及数量
甲方自愿将一台净水器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XX元。租金包括净水器的租赁费用及维护费用。
2. 乙方需在每月的1号前支付当月的租金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净水器的使用,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3. 若乙方在租赁期满前终止合同,则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使用及维护
1. 租赁期内,净水器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妥善使用,并保证净水器不被损坏。
2. 如净水器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因乙方的使用不当导致净水器损坏,乙方需承担修理费用。
3.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净水器归还给甲方,并承担因运输、安装等所产生的费用。
四、保密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承诺不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盖章)
乙方(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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