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骗子往往就是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把人引入陷阱的。最近,南宁的李女士就上当了。
3月10日下午5点多,李女士在南宁新朝阳商业广场逛街,看到很多人围在一家挂有通讯运营企业字样的店面,听店铺工作人员说有礼品免费赠送,她也想着凑个热闹。
消费者 李女士
当时他说送充电宝,很多人抢,后面他们就开始说人太多了,叫我们进里面来。
店家送完充电宝后,又说可以免费赠送平板学习机,但是担心引起现场混乱,于是让大伙移步到店铺里面。李女士也跟着人群一起进去了,很快她发现,店铺大门的塑胶门帘被人放了下来。
消费者 李女士
进去以后他说其实有充电宝送,还有那个平板电脑,后来很多人就想为了要那个平板电脑嘛,很多人进去挤,后面他就说,是这样子的,那个充电宝也送,平板电脑也送,还有一张学习卡也是送的。
李女士说自己是下午5点多进去的,连续待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店家还不允许大家拿出手机跟家人联系。店员说,如果想免费获得这台平板电脑,还要确认李女士的银行卡有足够的钱。
消费者 李女士
那他就说只有8台机子不够分怎么办,然后他就选,如果说你银行卡里面有钱的话,就可以要那个机子,就是那个平板电脑。前面他假装说刷卡,后面他没按确认,第一个刷的时候,他没有按确认,后面第二个的时候他也没按确认, 到我的时候他按确认了,确认刷了我1800元。
当李女士发现自己的卡被刷了1800元的时候,才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不是说免费送学习机的吗?怎么又变成要钱了?李女士询问店家这是怎么回事,店家说学习机是免费的,刷的钱是学习卡的钱。听到这一说法,李女士感觉到自己被骗了。
消费者 李女士
首先回去不敢跟家里面的人说,因为我知道上当受骗了嘛,然后这几天想了,感觉好像不对劲那个机子。我基本上也没有开去看过,不过充电宝肯定是有问题的,没有电,充了电也只有50%的电,然后那个平板电脑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也不是很出名的。
就这样,李女士稀里糊涂地交了1800元学习资料费后,还获得商家声称是“赠送”的平板学习机一台和儿童电话手表一块。不过,她在网上搜索时发现,这款机子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的售价仅为788元到898元,而且学习资料可以免费下载。
这些商家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消费者又是如何被一步步忽悠,购买上千元的学习资料的呢?一段由市民拍摄的视频,揭露了朝阳路这几家商家的销售套路。
第一步:抛送小礼品 搞气氛吸人气
在南宁朝阳路鼎华商业广场一楼这间面积不大的铺面外,聚集着不少市民。一名男子拿着话筒站在铺面门口,一边跟门外的人群互动,一边朝人群中抛发项链、玩偶、充电宝、枕头等小礼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第二步:声称白送学习机 引人进店铺
进入铺面里,这名男子继续免费送礼物,包括手表,充电宝等等,随后声称电脑也白送,并不停地吹嘘学习机的功能,称这款学习机里面包含全国优秀教育专家的教程等,除了“名师贴身授课”“随学随问”之外,还可以“一对一地有效沟通”,简直就是把老师随时带在身边一样。
第三部:引入“激活卡” 让市民购买
男子话锋一转,称学习机配有一张激活卡,必须要购买激活卡,下载相关软件后才能使用。男子抓住父母关心孩子学习的心理,一个劲地怂恿,称学习费用包括14年的教育费2000元,获得各种补贴之后,可以优惠400元,想带走电脑就必须现场交钱。
其实这样的套路消费早已被媒体报道,辖区工商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朝阳路一带总共有4家门店,打着赠送学习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名号的,实为推销学习资料卡。虽然工商部门认为商家行为不合理,但是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部门也无法进一步查处。但律师认为,商家行为已经构成欺骗消费者。
志愿律师 廖柏文
实际上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一点“自以为”,或者是他们让消费者感到他们可以得到免费商品的这种观念来卖东西,那么这种可以属于一种变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了。
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如果遭遇了这种“套路”销售,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他们会组织商家协调退货事宜。3月15日,李女士向新华工商所投诉举报,第二天与商家负责人一起,来到新华工商所协商,李女士要回了1800元。
志愿律师 廖柏文
他们(商家)销售的行为,这种捆绑销售,或者把一个商品分割成两样去销售 实质上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关部门还是有责任和义务,去干涉和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律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所有打着“免费赠送”旗号的营销活动,都要警惕,不要贪小便宜而掉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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